关于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再生铝锭及4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2月21日,我局拟批准《关于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再生铝锭及4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平江县兵颂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位于平江县伍市镇武联村二组,是一家专业从事有色金属回收再生的企业。占地面积12000m2,建有一条年产5万吨铝锭生产线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以岳环评[2014]19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审批规模为“铝锭5万吨/年”,2015年6月10日通过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岳环管验[2015]27号”,验收规模为“铝锭5万吨/年”。因兵颂公司用地不在园区范围内,为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兵颂公司拟实施搬迁,并成立平江县龙宇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962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0万元)在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路金凤凰建材园东侧建设“年产6万吨再生铝锭及4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待本项目投产后,平江县兵颂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锭生产线综合回收技改项目应全面关停。年产6万吨再生铝锭及4万吨铝合金压铸件项目,占地面积为26732m2,建筑面积15839.24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F20m高钢混结构厂房(用于布置熔炼生产线、炒灰区、成品冷却区、压铸区)、1栋4F综合楼、1栋4F宿舍楼及门卫室,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主要原辅料及工艺:以国标A00 铝锭、废生铝、电缆杂铝、合金元素、打渣剂、精炼剂、烧碱、活性、液氮、尿素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原料预处理、升温熔化、熔炼、搅拌扒渣、炉前分析、成分调整、扒渣、精炼除气、铸锭、压铸成型、打磨抛丸等工序生产再生合金铝锭60000t/a、铝合金压铸件40000t/a。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通过硬化进场施工道路路面、定期洒水、及时清扫道路、施工工地周围设围墙、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运输渣料、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等措施控制大气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加强机械保养、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江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尽量保持废气产生车间和操作间(室)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强化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Cl、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生产过程中,炒灰废气、熔炼废气(包括炉膛烟气和环境集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重金属、SO2、NOx)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压铸、打磨、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Cl、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标准和平江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平江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经伍市溪排入汨罗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在喷淋塔内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补水;后期雨水汇入工业园雨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江段。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设雨污管道,做好初期雨水池、碱液池、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冷却循环水池、生产车间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及道路、办公区等其他区域地面的硬化处理,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高效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隔声罩、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确保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除尘灰、碱液沉渣、炒灰废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非铝废杂料、报废模具、不合格铝锭、收集的塑粉等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分类收集后外售和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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