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5月20日电 (张萌)因所售塑料制品厚度不符合标准,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3家塑料制品销售点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同年10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塑料制品销售环节整治等行动。期间,对辖区2家塑料袋销售点和4家农用地膜销售点,共7批次在售塑料制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检。经检测,其中2家塑料袋销售点在售的3批次塑料袋,以及1家农用地膜销售点的1批次农用地膜产品实际厚度不符合标准,塑料袋均存在“超薄”现象。执法人员随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3家销售点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溯源生产环节,并将案件线索进一步抄告至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超薄的塑料袋使用的塑料原料更少,理应更容易降解,但为何禁止使用呢?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醒,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非常容易破损,基本没有重复利用的价值;不仅质量无法达到日常生活需要的要求,还会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此外,超薄的塑料袋,如果是用回收料做的,所用材料对健康有危害。现场执法人员还提醒,“jj”标识才是环保购物袋,广大市民在购买使用塑料袋时,一定要认清“jj ”标识。
电 话:0317-8032223
传 真:0317-8038223
手 机:13833727290
邮 箱:hobbmwww.lianherenli.com
地 址:河北省泊头市交河镇西38国道路北